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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金白银撬动企业科创活力

作者: admin来源: 本站时间:2026-07-16

不久前,江苏修订出台了新的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,与此前版本相比,特别明确企业界委员人数应占各奖项评审委员会的三分之一左右,旨在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,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激发企业科创活力。

科技奖励制度是激励创新、集聚人才、赋能产业的重要制度抓手,也是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关键一环。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、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要求,科技创新的主战场正在加速向产业一线转移,企业作为技术创新、成果转化、产业升级的核心载体,其创新能力对区域乃至全国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影响越来越大。

长期以来,各地各类科技奖励制度主要聚焦基础研究、前沿技术、民生科技等重点领域,催生一大批标志性科技成果,为科技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。也要看到,不少奖励政策仍存在产业适配性不足、转化激励错位等问题。例如,奖励导向重科研、轻产业,存在“重论文、轻转化”惯性思维;适配企业科技创新的评价机制缺失,导致企业在科技创新中话语权不足;奖励机制同质化、碎片化,缺乏结合区域产业特色的差异化设计,精准激励效能不足。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。

当前,我国处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、建设科技强国的关键时期,如何进一步优化科技奖励体系,破除体制机制障碍,提升奖励的权威性、公正性和导向性,成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。立足国家发展全局,各地应加快推动科技奖励制度从“学术导向”向“产业导向”转型,构建适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现代化科技奖励体系。

锚定产业创新,重构评价导向。各地需扭转“重理论、轻应用”的固有思维,将“能不能落地、能不能赋能产业、能不能创造价值”作为评价标准,持续优化科技奖励评价指标体系,提高技术转化率、产业带动率、市场占有率等指标的权重,让科技奖励切实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。

聚焦企业主体,打通创新激励堵点。各地制定科技奖励政策时,需加大对企业原创性技术突破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、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的倾斜力度,增设企业创新、产业转化等奖项,制定差异化的企业成果评审规则,放宽高新技术企业、中小微科创企业的申报限制,让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“主角”。

健全科技创新全链条激励机制。各地要积极推动科技奖励从“事后评优”向“全程赋能”转变,将奖励评价与科技项目立项、创新平台建设、人才扶持深度联动,对优质企业创新成果、优秀创新团队给予叠加支持。同时,聚焦主导产业、新兴产业,结合区域产业特色打造差异化奖励体系,避免同质化竞争,以精准施策撬动产业创新升级。

科技创新的最终落脚点,是产业发展与实体经济升级。唯有持续优化科技奖励制度,锚定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,紧扣产业发展实际需求,聚焦创新成果落地转化,才能全面激活企业的创新活力。(本文来源:经济日报 作者:蒋波)

(责任编辑:臧梦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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